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明确:各参保单位新参保职工和个体新参保人员,从6月1日起,不再办理《医疗保险证历》;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也不再换发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证历》;丢失《医疗保险证历》的参保人员也不再补办。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要主动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定点医疗机构应提醒告知参保人员,并要认真审验其“社会保障卡”的真实身份和有效性。未办理和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应尽快办理领取手续,已经办理和领取“社会保障卡”但未激活金融功能的参保人员,请及时持“社会保障卡”就近到中国银行的网点办理激活金融功能业务,关于领取、挂失补办和激活“社会保障卡”等办理事项请咨询12333服务热线。各参保单位要做好宣传落实工作,定点医疗机构要完善办事流程,简化入出院经办手续,要做好人、卡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出现冒名顶替骗保情况。各定点医疗机构、慢性病定点药店办理统筹基金结算时,严格按照网络累计支出情况确定支付额度,防止支出错误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