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按照追防并重原则,自治区纪委监委在防逃上做文章,追逃上下力气,持续推动追逃追赃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方面,进一步修订完善现有协调机制,明确监察体制改革及监察法实施后,自治区各追逃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形成“反腐败协调小组统一领导,纪委监委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调动整合各方资源,增强工作合力”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另一方面,对全区在逃人员情况进行全覆盖式摸底调查,确定工作重点,实行“分级负责,一案一策”,建立追逃责任体系,针对每一起案件精准追逃。目前自治区各级纪委监委已经在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初步建立了一整套追逃追赃工作机制。通过定期追逃追赃报告制度,对在逃人员数量变化情况进行及时追踪;通过内部通报制度,实现第一时间的信息沟通和经验共享;通过督办制度,加大对各地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