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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路面 5家建筑企业被通报

  新报讯(记者  郝儒冰)  7月20日,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外发布,5家建筑企业存在工地垃圾清运不及时、苫盖不到位、车辆带泥上路等不文明施工行为,被责令整改。

  近日,针对市区频繁下雨的情况,市城管部门加大对各建设工地的监管,最大限度减少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行为,但仍有部分企业防控措施不力,违规作业,造成路面严重污染,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对以下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做出停工处理。

  1.海东路高架桥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因场地内泥土未及时清运,出入口积土积泥严重,出现带泥上路现象,造成附近路面污染,市城管执法部门责令企业立即整改。

  2.东河院子房地产项目。成吉思汗大街以北、天骄路以东,施工单位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私自将工地污水排放至成吉思汗大街,造成路面污染;市城管执法部门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放污水,清理路面,下一步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呼和浩特市三环路玉泉区A区四标段项目。位于玉泉区昭君路东侧黄河住宅小区以南,施工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在运输泥浆过程中出现道路遗撒,污染道路,市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4.“巴彦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位于玉泉区境内,施工单位为德通建设集团、内蒙古泰利水业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山东金友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三家公司交叉施工,施工场地混乱(清运渣土,混凝土浇筑,污水、雨水管线改造,天然气管线改造),围挡设置不全,出现多处出入口带泥上路现象,道路污染严重,市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整改。

  5.“地铁二号线外电源配套工程”项目。位于赛罕区双台什街颐和家园小区北侧,施工单位为中铁十六局,有出入口带泥上路现象,市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整改,并处罚款40000元。

  “在此我们提醒施工企业,遇有雨水天气尽量停止运输作业,特殊情况要及时冲洗工地出入口,保持路面整洁,并加强对出入车辆冲洗,防止带泥上路现象发生,一经发现,严厉处罚。”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新闻发言人冯志刚欢迎市民积极拨打12319城市管理热线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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