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在推进“智慧公安”建设过程中一定要明确各自职责任务,突出四类重点,既通过对数据的存储、分析、处理,建强“大脑”,精准高效制导警务运行;利用传感设备和技术,灵敏“触角”,实现对社会治安空间等信息的全面感知;突出基层一线实战部门数据采集作用,及时充实“智慧公安”的数据资源,充盈“血液”;通过各种网络,将感知采集到的信息进行传输、汇总,优化数据整合。
会议强调,通过“智慧公安”建设,有效支撑警务工作智慧运行,在实战上提升风险感知、打击犯罪、服务群众、规范执法、队伍管理5种能力。全区各级公安机关要努力树立新理念、走进新领域、学习新知识、提升新本领,自加动力,坚决把“智慧公安”建好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