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规定,按照属地原则,相关盟市卫生计生委组织本辖区二级以上医院(综合医院为主)与戒毒系统医疗机构建立稳定的对口支援关系,每年向受援医疗机构派驻一定数量的医师开展对口支援工作。派驻医师数量、职称、派驻时限由对口支援双方医疗机构共同协商确定。主要是开展临床教学和技术培训,通过组织稽延性戒断症状的处置、吸毒并发症治疗、危急重病急救、大脑损伤修复、吞食异物、毒品所致精神障碍、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等各种临床培训,提高戒毒场所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业务水平。疾控部门负责协助、指导和监督所在地戒毒场所开展戒毒人员传染病筛查、治疗管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推进医疗社会化,是司法行政戒毒十项改革任务之一,也是弥补所内医疗资源不足的重要举措。《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公立医院对口支援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医疗机构工作方案》的发布实施,将全面提升戒毒场所医疗救治水平,为落实全国统一戒毒模式提供强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