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向社会发出公告,通知KTV设备和系统服务商(VOD)及KTV经营者删除非音集协管理的部分作品。音集协表示,本次公布的6000多首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人均非音集协会员。
短期来看,音集协此次大规模下架未经授权的音乐电视作品,可能会对市场造成一定的影响,会给KTV的经营者带来一定的损失。但从长远的前景来看,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删除未授权的歌曲是保护知识产权道路上的一种“阵痛”,一种给音乐创作人、KTV经营场所等带来利好的“阵痛”。
删除这些未授权音乐作品,首先是对音乐创作人权益的保护。如今,虽说我国正逐步加大对音乐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但仍有部分KTV、音乐网站大量使用未经授权的音乐内容并借此牟利,这大大挫伤创作者的创作热情,对中国音乐产业的发展极为不利。此次音集协大规模下架未经授权的音乐电视作品,就是要遏制这种侵权的乱象,营造一个对音乐作品合理保护的市场环境,激发音乐人的创作热情,从而推动中国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
删除这些未授权音乐作品,也是对KTV行业的保护。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KTV经营者使用他人音乐作品,向消费者提供点唱服务,本就负有向著作权人获得授权并支付版权费的义务。然而长期以来,KTV经营者普遍存在版权意识薄弱的现象,将大量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用于非法牟利,面临的版权法律风险较高。KTV也因此被音乐人视为“侵权高发地”。
音集协此次通知歌厅删除侵权使用的音乐电视作品,只是清理和规范曲库的第一步,渠道肃清并规范后,音集协将持续不断最快捷、最直接地向KTV场所提供最新的正版、高质量会员作品,同时在渠道上彻底杜绝KTV曲库使用未经授权的作品,以促使更多的权利人入会。从长久的目标来看,音集协采取这样的措施必将使KTV版权市场更加规范、更加繁荣。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要进一步推进国内KTV版权付费制度的建立,从而真正起到维护创作人、KTV经营者各方利益的效果,KTV版权费势必不能成为一笔糊涂账。音集协作为行业协会,应当对版权归属、收费标准、收入分配方式等相关事项进行更细致的梳理,让维权措施操作起来更透明更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