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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府通报两起未按照程序发展党员问题

  新报讯(记者  刘  惠) 12月11日,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通报了两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典型案例。

  1.玉泉区小黑河镇讨卜齐村党支部未按照程序发展党员问题。2016年11月5日,玉泉区小黑河镇讨卜齐村党支部召集支部全体党员研究将李生厚发展为预备党员事宜,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的史平平建议将李生厚接收为预备党员,形成会议记录上报小黑河镇党委。李生厚经小黑河镇党委开会研究成为预备党员。核查中发现,讨卜齐村党支部备案的会议记录签字存在14人未被告知、没有参与开会但被他人代签名字的问题。李生厚既非入党积极分子,也没有经过确定成为预备党员之前的任何程序。2017年上半年,李生厚将自己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内容插入2015年之前的一次会议记录中。

  2018年6月25日,玉泉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张瑞清党内警告处分,史平平、史祯祥、任志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取消了李生厚的预备党员资格。

  2.和林格尔县大红城乡红山口村未按照程序发展党员问题。2012年,和林格尔县大红城乡红山口村村民王某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时任红山口村党支部书记的刘仓小拒绝在王某的入党申请书上签字,后刘仓小于2018年3月在王某入党志愿书上补签字,日期写为2012年4月8日;2013年,红山口村村民刘某某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时任红山口村党支部书记的刘仓小没有在刘某某的入党志愿书签署同意转正的意见。大红城乡党委委员李树在未认真审核王某、刘某某入党志愿书相关材料的情况下,大红城乡党委将王某和刘某某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刘仓小对红山口村党支部违规发展党员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9月19日,和林格尔县纪委给予刘仓小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8月22日,和林格尔县纪委对李树进行谈话提醒;大红城乡党委对王某和刘某某的党员资格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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