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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将于1月25至29日召开

  《内蒙古日报》消息 1月23日上午,记者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将于1月25至29日在呼和浩特召开,会期5天。

  发布会通报了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的筹备安排情况和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履职情况。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同志就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介绍,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届八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自治区十二届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审议并通过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政治决议等文件;列席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表彰自治区政协2018年度优秀提案。(郭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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