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法学会副会长刘礴 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经查,刘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申报个人事项;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款,涉嫌贪污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在国家工作人员与行贿人之间,进行沟通、撮合,促使行受贿行为得以实现,涉嫌介绍贿赂罪。
依据有关规定,经包头市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包头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礴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