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些,我很惊讶。我在兴安南路开五金店快20年了。因为我急需5万元周转,向光大银行贷款。目前,我已经按期偿还了18期本金和利息,还遵照保险公司的要求,给自己买了600元借款人意外保险,以防不测。但我不知道的是,这笔贷款还捆绑着每期950元,总价3.42万元的保险,而被保险人正是给我放款的中国光大银行,这笔保险极大地增加了我的融资成本。”李先生告诉记者,“我特别想知道,中国光大银行的贷款,为什么要委托阳光一家公司发放?阳光一家的负责人说,想要贷这5万元的款,必须买这3.42万的保险,中国光大银行对此知情吗?”
3月19日上午,记者与李先生来到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了解情况。该行零售部副总经理乔世忠告诉记者:“李先生所办的贷款为银保渠道小额贷款业务,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与包括阳光财险在内的四家保险公司有合作。主要是向那些没有抵押的客户发放贷款,获客渠道是保险公司。该项业务2019年在内蒙古的贷款总量为12亿元。我们这项贷款不是搭售,而是一种前置,就是必须有保险公司的保险来给客户增信,我们才能放款。”对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做业务时有无误导李先生行为的问题,乔世忠表示:“因为李先生办理业务的场所是保险公司,我们不知情。李先生认为费率不合理,可以找银保监局反映;认为保险公司行为有违法可以咨询律师,乃至提起诉讼。”
李先生认为,搭售和保险前置的说法,不过是文字游戏,保险公司已经明确表示,不买保险,款就贷不了,这不就是搭售吗?李先生说:“我作为一个小微企业经营者,因进货需求向中国光大银行贷款5万元。除了分36期归还本金以外,还需要支付利息和两份保险,共计4万多元。这么高的融资成本,即使再辛苦,我的小五金店怎么挣得回来?”
记者查询报道信息发现,2019年11月,有2家银行因小微企业借贷搭售保险转嫁成本问题,被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点名,两家银行也因此被银保监会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