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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 不算搭售而是保险前置

  新报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  3月18日,本报报道了首府一家五金店老板李先生,向中国光大银行贷款5万元,却被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阳光一家家庭综合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强制搭售3.42万元保险一事。3月19日,李先生翻查疫情期间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发来的保险合同时发现,他投保的34200元保险,被保险人竟然是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兴安南路支行。

  “看到这些,我很惊讶。我在兴安南路开五金店快20年了。因为我急需5万元周转,向光大银行贷款。目前,我已经按期偿还了18期本金和利息,还遵照保险公司的要求,给自己买了600元借款人意外保险,以防不测。但我不知道的是,这笔贷款还捆绑着每期950元,总价3.42万元的保险,而被保险人正是给我放款的中国光大银行,这笔保险极大地增加了我的融资成本。”李先生告诉记者,“我特别想知道,中国光大银行的贷款,为什么要委托阳光一家公司发放?阳光一家的负责人说,想要贷这5万元的款,必须买这3.42万的保险,中国光大银行对此知情吗?”

  3月19日上午,记者与李先生来到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了解情况。该行零售部副总经理乔世忠告诉记者:“李先生所办的贷款为银保渠道小额贷款业务,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与包括阳光财险在内的四家保险公司有合作。主要是向那些没有抵押的客户发放贷款,获客渠道是保险公司。该项业务2019年在内蒙古的贷款总量为12亿元。我们这项贷款不是搭售,而是一种前置,就是必须有保险公司的保险来给客户增信,我们才能放款。”对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做业务时有无误导李先生行为的问题,乔世忠表示:“因为李先生办理业务的场所是保险公司,我们不知情。李先生认为费率不合理,可以找银保监局反映;认为保险公司行为有违法可以咨询律师,乃至提起诉讼。”

  李先生认为,搭售和保险前置的说法,不过是文字游戏,保险公司已经明确表示,不买保险,款就贷不了,这不就是搭售吗?李先生说:“我作为一个小微企业经营者,因进货需求向中国光大银行贷款5万元。除了分36期归还本金以外,还需要支付利息和两份保险,共计4万多元。这么高的融资成本,即使再辛苦,我的小五金店怎么挣得回来?”

  记者查询报道信息发现,2019年11月,有2家银行因小微企业借贷搭售保险转嫁成本问题,被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点名,两家银行也因此被银保监会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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