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9时许,锡林郭勒盟多伦县诺尔镇盆窑村林地内发生火情。多伦县森林公安局组织警力立即赶赴现场,通过各方扑火人员共同努力,火情于当11时得到控制。经现场勘验发现,火灾系人为祭奠烧纸焚香引起。当日13时,民警确定犯罪嫌疑人为吉林籍在本县务工人员杨某某,其为祭奠远在老家逝去的父母,在林地旁烧纸焚香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火灾过火面积达82亩,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因涉嫌失火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森林公安提示:清明节期间,理性追思、文明祭扫,不在城市道路两侧、广场、绿化带等地焚香烧纸;进入林区、草原不携带火种,不违规野外用火,实现火源不进山,火种不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