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事实证明,旨在限制未成年人上网的“青少年模式”,可能被青少年轻易破解。这背后既有家长监管不到位的原因,也有网络平台刻意“放水”、放松监管的因素。在这种背景下,网络平台的监管部门应更加积极作为,夯实网络平台的责任,让“青少年模式”发挥应有作用。
现实中,青少年的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好奇心较强,自我控制能力和辨别能力较差,很难果断拒绝诱惑。一些青少年接触网游或直播后就可能沉迷其中,甚至过度挥霍父母钱财,荒废学业。对此,父母应尽到首要的监护责任,对青少年多些关心和陪伴,而非任其拿着手机沉湎于网游或直播。也应看到,在信息时代,使用手机已经普及,难以苛求父母时时刻刻盯着孩子。拥有强大技术支撑的网络平台,不能将责任都推到父母身上。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责任,网络平台尤应主动肩负起责任。人脸识别、实名认证、短信通知、关联监护人、限额充值等技术已经非常成熟,网络平台有能力运用好这些技术手段。然而,在吸引用户、增加活跃度的利益驱动下,一些平台难免会刻意留下“后门”,让青少年有机可乘。
根据《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均须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方可注册,每日22时到次日8时游戏公司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网络游戏平台不得向8周岁以下用户提供付费服务,未满16周岁的网游充值不超过200元每月,等等。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关键在于如何将相关要求落细落实。
技术越强,责任越大。掌握强大技术手段的网络平台,理当成为“防沉迷”的首要责任人。对此,应强化监管、形成合力,遏制网络平台的“放水”冲动,推动网络平台充分运用各种技术,构建防范严密、没有纰漏的“青少年模式”。(据《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