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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公安局30条新措施提升群众满意度

  新报包头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解裕涛)  为了更好地服务包头市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9月18日,包头市公安局在公安部驻点指导组的指导下,进一步研究推出服务群众和优化营商环境,在交通管理服务、经侦业务、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四个方面实施30条新措施,并向媒体发布。

  其中,交通管理服务方面的新措施包括:对运送危重病人车辆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交通保障服务;智慧岗亭实行早9时至晚21时工作制;“无人车管所”24小时不打烊;为大、中型载货汽车在市区禁行区以外的县级车管所分批建立登记上牌网点,上牌时间由两天缩减为半天;36项机动车业务、30项驾驶证业务全部开通网上预约办理等。

  经侦业务方面的新措施包括:实行24小时接警服务,对企业的报警、报案、举报、申诉、控告实行24小时接警服务,接报警电话:0472-3618520/3618509(夜),0472-3619207(白);对企业的要求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进一步加大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妨害企业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诈骗等侵害企业利益的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建立与企业的互动交流机制等。

  治安管理方面的新措施包括:缩短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间,本地居民身份证和自治区内异地身份证办理时间由25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居住证办理时间由5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户籍窗口开通电子支付;保安服务业务办理“零跑路、指上办”;旅馆业设立行政许可由30日优化为申请人承诺后立即办理等。

  出入境管理方面的新措施包括:自治区内居民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签发时限,由国家移民局公布实施的7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自治区外居民跨省异地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签发时限,由国家移民局公布实施的20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自治区内居民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单独签注签发时限,由规定的7个工作日缩短到半天,立等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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