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反映包头稀土高新区万水泉镇高效农业示范区副经理高根福有关问题。
经查,2009年至2018年,高根福利用担任包头稀土高新区万水泉镇第十四农业分公司副经理、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违法为拆迁户出具房屋产权证明,收受他人钱款,涉嫌受贿犯罪。
2021年9月30日,高根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解除人事关系,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是,反映乌海市乌达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原副调研员姚翠萍有关问题。
经查,2011年至2016年,时任乌海市乌达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副调研员姚翠萍违反组织纪律,未如实报告多套房产。2021年9月29日,姚翠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姚翠萍及其亲属与他人有民间借贷事实,但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亦未发现姚翠萍向他人索贿及消费明显高于正常收入的问题,反映问题不属实。
三是,反映乌海市政协副主席张蒙建、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郭根萍有关问题。
反映涉及砂石矿权交易纠纷问题,当事人已向属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已作出终审生效民事判决,属涉法涉诉类问题。经查,未发现张蒙建为他人充当保护伞和郭根萍滥用职权的问题,反映问题不属实。
四是,反映时任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镇党委书记张艳平、巴音陶亥镇一棵树村党支部书记温飞云有关问题。
反映涉及一棵树村1000亩土地承包问题,当事人已向属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已作出终审生效民事判决,属涉法涉诉类问题。经查,未发现温飞云贪污及通过行贿他人干预司法审判问题;亦未发现张艳平与温飞云串通造成他人财产损失问题,反映问题不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