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次督察组发现的情况来看,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分工作人员以各种名目向企业索要好处费,多则几千元、少则几百元,频次高、花样多。一旦企业稍不顺其意,这些人就可能暗地里“使绊子”。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就是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为市场主体保驾护航。执法监督人员“看钱办事”,又怎能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又如何吸引企业家的投资热情?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了敛财工具,不给点“好处”就不给办事甚至暗箭伤人——这种典型的基层腐败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公权力,也严重破坏当地营商环境。
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各地基层执法部门必须引以为戒,一方面要将廉政教育纳入执法教育内容,加大廉政考核比重,进一步筑牢廉政思想根基,严把行政执法准入“关口”;另一方面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夯实行政执法制度基础,以严格执法制度遏制执法人员腐败现象,引导清廉执法。同时,还要畅通举报渠道,鼓励企业群众积极监督各类基层腐败行为,并确保举报有着落、有说法,让基层腐败无处藏身。
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方可赢得人心。严格治理基层腐败,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更是护航营商环境、守护百姓生活的应有之义。
(据《今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