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评论员 牛浩江
幸福是个人创造的结果和由之产生的综合心理感受,而全社会的幸福感则是一个外延更大的概念,但本质上也是一种集体的创造和分配所产生的群体感受。该调查虽以职业分类,却反映出了更大层面的幸福危机。
无疑,即使是社会的幸福感,最终也体现为个人的感受。在原始时期体现为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在旧体制下则是权力系统的特别待遇和优越身份,但在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国家中,幸福非天赐,也并非拜政府所赐,而应当是惠及社会每个个体的制度性保障。就这一层面讲,中国对个体的欠账实在太多、太久。打造“样板中国”的欲望和区域利益的冲动,强势地区对后进地区的资源掠夺,让“先富带动后富”在完成一半后就停滞,并且前后差距越拉越大;资源的过度集中、运作的不透明和部门利益驱使,让近权力者坐收渔翁之利,而让体制外的大多数陷入贫瘠化的竞争,人力资源价值也因之远远落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巨额的财税收入集中于与民生无关甚至只是长官政绩的增长中,让应有的基本社会保障无以实现,早被病诟的教育、医疗等改革一直停留在纸面,却年年岁岁得不到落实和推进;城市建设依然回不到以人为本的正道上来,交通拥堵、人身安全堪忧,让人找不到归属感;户籍制度坚硬如斯,自由迁徙遥远如梦,而现实的羁绊和困扰已显然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特供和变相特供的存在,以及问责机制的缺失,让安全无忧的相关部门没有动力进行食品安全问题的彻底解决,反而愈演愈烈……
当每个个体面对诸多不公、困惑、不安时,幸福自然是一种奢望,但事实上,这些不应是奢望,而是幸福的前提,更是每个公民应当享受到的权利。这些早该拥有的权利迟迟得不到实现,以至于成为庞杂纷扰的死结。
欲解此结,需要从社会的最终目的——人的幸福——着手,让国家不再是一个抽象的符号和GDP生产机器,而是还权与民、还发展成果与民。只要民众拿回其该得的这一切,板结的生存土壤自然会变得松软肥沃,幸福也才有了生长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