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2日


无标题

《北方新报》(2017年3月22日) 12版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所持有的81户

  债权物权资产处置补充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在《北方新报》发布《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所持有的81户债权物权资产处置公告》,现补充如下信息: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自2017年3月22日起,有效期限20个工作日。

  处置方式:公开处置。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