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0日


残疾人无证驾驶 受处罚

《内蒙古日报》(2017年4月20日) 14版

□邱瑢

一天,达旗交管大队民警巡逻至达拉特旗白泥井镇风水梁工业园区文明街与法制路交叉路口处时,发现一辆无号牌红色银翔牌二轮摩托车歪歪扭扭地在路上行驶。民警立即让其靠边停车并要求出示驾驶证,该男子声称驾驶证落在家里没带,民警随即利用对讲机呼叫办公室民警对其驾驶证进行网上查看。经查,驾驶人马某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同时,网上也无办理摩托车行驶证登记信息。民警立即将马某带回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马某却理直气壮地声称无证驾驶并无大碍。通过民警耐心劝说,马某才逐渐配合询问。在调查中,民警发现马某语言交谈模糊,深入了解得知其在几年前因车祸造成头部受伤做过手术,致使语言功能受损,同时因车祸使得左眼失明,他认为自己是特殊群体,受政府保护的同时,理应不该接受无证处罚。

民警向马某详细介绍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无证驾驶摩托车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并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