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0日


4月20日

《内蒙古日报》(2017年4月20日) 02版

1954年4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命令,经向各界人民广泛征求意见后,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自4月25日起,将归绥市更名为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蒙古语意为“青色之城”,是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科教和金融中心,是国家森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被誉为“中国乳都”。

呼和浩特建城历史可追溯至2300多年前的战国时期。1572年(明朝隆庆六年),蒙古土默特部阿拉坦汗与明朝“通贡互市”建立友好关系,并在这里修建城池,命名为“归化”,蒙古族人民称为“库库和屯”(即“呼和浩特”),成为现代呼和浩特市的雏形。1954年被确定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府。

呼和浩特北拥草原、南临黄河,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光辉灿烂的文化,是中国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市内有距今70万年的古人类石器制造场遗址“大窑文化”,有始筑于公元前4世纪战国时代的中国最古老的“赵长城”,有公元1世纪作为“胡汉和亲”历史见证的昭君墓,有世界上唯一用蒙古文字刻写的天文图金刚舍利宝塔,有被誉为“佛教建筑典范”的席力图召;呼和浩特也是丝茶驼路中转之地,是召庙文化盛行之地,是草原文化与黄河文化、游牧文明与农耕文明交汇、融合的前沿。

(王占义 李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