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七批“草原英才”工程 评选结果进行公示的公告 |
按照《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实施方案》要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教育厅、科技厅、人社厅等有关部门共同完成了第七批“草原英才”工程的常规评审、专项推选、人才项目引领支持计划及滚动支持计划的评审工作。经过申报、审核、厅局初评和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环节,常规评审评选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60个、基地5个和个人68名;专项推选评选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31个、个人34名;人才项目引领支持计划评选出24个人才工作项目;滚动支持计划评选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35个、基地13个和个人97名。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名单(团队、基地按名称笔画排序,个人按姓氏笔画排序,人才项目引领支持计划按层次类别排序。)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17年4月20日—2017年4月28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公示办公室设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502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受理电话:0471—4818573 4818421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17年4月20日
(公示名单见6、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