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7日


婚事告吹 婚房出资账怎么算?

《内蒙古日报》(2017年4月27日) 14版

□魏哲哲

陈小姐的父母拿出117万元资助准女婿购买婚房,不料购房后,陈小姐与男友房先生婚事告吹。眼看房价上涨,陈小姐父母认为应根据当前的房价按出资比例拿回房款,而房先生则认为,房屋登记在其一人名下,陈小姐父母的出资属于借款,只同意原额返还。这笔婚房出资账,究竟该怎么算?

在陈小姐父母看来,那117万元是为女儿结婚目的而与房先生共同购房的出资,虽然产权证上没有女儿的名字,但仍应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当时房款及中介费等总共花费607万元,女方出了117万元,应享有19.2%的份额,按照该套房屋目前市场价820万元计算,至少应拿回157万元。为此,陈小姐及父母一同将房先生诉至法院。

庭审中,陈小姐父母出示了一份房先生所写的收条:收到陈小姐父母共计117万元,用于共同购买房屋,作为结婚用房。对此,房先生辩称,这张收条并不是他的真实意思,是当初受到欺骗和胁迫才写下的,称117万元是借款性质,要分期偿还这笔钱。

法院经审理,按照陈小姐父母出资额占购房总支出额的比例,确认其享有系争房屋19.2%的份额,按照双方确认的房屋市场转让价820万计算,判定房先生应支付房屋折价款1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