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呼尔查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梓、那顺孟和、王玉明、杭桂林、吴团英、李荣禧、廉素和秘书长孙惠民出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审议《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草案)》;审议关于2017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议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日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副秘书长名单、列席人员名单、关于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表决议案办法的草案;审议《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审议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关于设立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表决办法的草案;听取和审议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兴安盟工作委员会、锡林郭勒盟工作委员会、阿拉善盟工作委员会述职报告;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审议了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五年(2013-2017)立法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立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年(2018-2022)立法规划(草案建议稿)和2018年立法计划(草案建议稿);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自治区2018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初步审查情况的汇报;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 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落实关于矿产资源开发中环境保护情况报告、关于全区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初审意见;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第二次调整有关情况的报告》有关情况的说明。
会议还审议了拟提请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的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