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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处置联合公告

2017年EY006号不良资产包公告清单
  一.债权情况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工行内蒙古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内蒙古分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工行内蒙古分行将其2017年EY006号不良资产包(详见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华融内蒙古分公司。工行内蒙古分行与华融内蒙古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二.债权转让通知

  自公告之日起,工行内蒙古分行依法将2017年EY006号不良资产包不良资产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

  三.债务催收公告

  华融内蒙古分公司作为工行内蒙古分行上述债权的合法受让人,已依法取得上述债权,现依法向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进行催收,请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或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向华融内蒙古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四.债权处置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截至转让基准日,华融内蒙古分公司已拥有2017年EY006号9户不良资产债权本息合计135,746.77万元,详见下列公告清单,拟进行处置。

  华融内蒙古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单户或组包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为:交易对象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支付对应债权转让价款并承担购买该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期限截止日前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特此公告。

  转让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二环路10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71-6943334

  受让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4号金融大厦14楼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471-5180586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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