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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批准《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议

(2018年5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批准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由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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