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不断强化供销合作社与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经济联结,利用系统内资金、设施、土地、房产等有形资产,积极创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引导农牧民通过入股、入社、业务合作、利益分配等形式发展专业合作社,使其与农牧民形成以产权为纽带、风险共担与利益共享的经济利益共同体。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引导专业合作社进行产品商标注册,积极创建农畜产品品牌和专业合作社品牌,加大产品品牌宣传和推广。目前,全系统领办创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中,314个专业合作社拥有注册商标,其中驰名商标7个、中华老字号1个,自治区级著名商标15个。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还加快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仓储及加工设施,开展相关产品认证,推动品牌化经营,使其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市场竞争能力明显提高。截至今年3月底,全系统共创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2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