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大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强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力做实财政收入,提高了财政收入质量,保证了自治区经济社会重点领域的资金需求,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总体情况较好。建议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
元。年末本级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247.3亿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专项资金拨付及项目实施进度,强化专项资金整合。严格依法追责问责,对预算执行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
存247.3亿元。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财政厅厅长张磊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自治区审计厅厅长靳素平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期间,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对自治区本级及部分部门决算草案的初审情况,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本级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7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报告显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7.8亿元,比上年增加187.8亿元,增长62.6%,完成预算的145.6%。加上中央各项补助2523.2亿元及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资金、上年结余等资金1203.1亿元,收入总计4214.1亿元。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6.5亿元,比上年增加220.7亿元,增长32.2%,完成调整预算的91%。加上补助盟市支出2211.9亿元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824亿元等,支出总计4124.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0亿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与向自治区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2017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351万元,主要是在决算整理期内剔除重复计收的人防易地建设费3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3.4亿元,主要是决算整理期内部分线下支出转列线上,调增支出3.4亿元。
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6.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5.9%,比上年减少1.4亿元,下降2.4%。加上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等,收入总计502.5亿元。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98.2亿元,加上补助盟市、调出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盟市支出等,支出总计488.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3.9亿元。
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5%,加上上年结余等收入,收入总计6.4亿元。包括调出资金支出,支出总计2.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7亿元。
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3.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8.6%,比上年增加43.1亿元,增长32.3%。加上盟市失业保险调剂金上解收入和盟市工伤储备金上解收入,收入总计175.9亿元。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49.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3%,加上本级调剂盟市企业职工养老金33.7亿元,支出总计183.1亿元。加上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收入2.9亿元,收支相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缺口4.2亿元。年末本级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247.3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7年,自治区财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大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强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力做实财政收入,提高了财政收入质量,保证了自治区经济社会重点领域的资金需求,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总体情况较好。建议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7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出自治区本级预算编制、执行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的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加大,部分盟市旗县财政运行困难;一些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完整性需要增强;预算绩效管理需继续加强,项目支出固化,资金使用碎片化问题还需进一步改善;转移支付结构需进一步优化,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需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基金运作缓慢,个别专项资金执行效率不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有待提高;一些地方的政府性债务负担较重,化债任务压力较大等。
自治区审计厅对2017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重点审计了本级预算执行、财政收入质量和地方政府性债务、扶贫资金、自然资源资产责任、重大政策跟踪、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保障性安居工程情况等,揭示了存在的问题并依法进行了处理。同时,从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从严执行预算法、严格预算管理、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聚焦“三大攻坚战”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意识、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在明年三月份,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财政、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依法调度、分配、使用财政资金,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把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特别是政府性债务风险摆在重要位置,严控债务增量,有序化解债务存量,全面规范举债行为,严禁变相举债和违法违规担保。加强扶贫项目库建设,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深入推进涉农涉牧资金整合,增强旗县资金统筹能力,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项目资金管理,及时拨付各类资金,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带动,进一步调动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项目,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严格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按照预算法要求编报预算、决算草案,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预算报告、决算报告要进一步反映重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债务情况。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切实加强财政收入监管,做到应收尽收。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不断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增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意识。扩大绩效管理范围,规范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大力推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强化对重点民生支出和重大专项支出的绩效评价。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增强预算法律意识和预算刚性约束。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提高预算法律意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完善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专项资金拨付及项目实施进度,强化专项资金整合。严格依法追责问责,对预算执行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
四、加强审计监督工作,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审计监督工作要重点关注“三大攻坚战”政策落实、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重点关注重大项目投资使用情况及自然资源、民生社保、财税改革等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关注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与效果。进一步加大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切实加强对预算绩效的审计监督。加强审计结果运用,落实部门整改责任,不断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将审计结果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问责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