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7日讯 (记者 章奎)记者从自治区纪委监委8月1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自治区纪委监委聚集“四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纪依法依规开展信访举报工作,并对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二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持续清正党风政风,净化修复基层政治生态,上半年共处置问题线索16466件,党政纪处分3521人。
委监委聚集“四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纪依法依规开展信访举报工作,并对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二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持续清正党风政风,净化修复基层政治生态,上半年共处置问题线索16466件,党政纪处分3521人。
处理109人。
增长127.35%。与此同时,自治区党委巡视办派出2个督察组,对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二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向被巡视党组织移交追责问责清单197件,已办结190件,共问责党组织72个,问责人员544人;向被巡视党组织移交问题线索清单969件,已办结862件,共处理干部268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54人,政务处分15人,组织处理97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年初制定印发的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实施方案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上半年全区共立案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问题6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20人,组织处理552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今年上半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处置问题线索、立案、党政纪处分数量分别增长53.4%、24.6%、9.8%。严肃查处了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厅长付万惠等31名厅局级干部和乌海市海南区委原书记苏和等268名县处级干部,追回外逃人员8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全区共谈话函询2552件次,同比增长41.8%。全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3313人次,同比增长22.3%。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比超过90%,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逐步拓展。
聚焦“四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惩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问题374个,处理48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6人,同比分别增长67.7%、58.7%、51.8%。
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年初制定印发的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实施方案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上半年全区共立案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问题6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20人,组织处理552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与此同时,上半年全区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3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8人,组织处理504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立案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83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85人,组织处理291人,移送司法机关52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面,全区共立案查处党员领导干部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25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组织处理6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在基层“三务”公开监督工作方面,全区立案查处“三务”公开问题12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9人,组织处理109人。
上半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5235件,同比增长127.35%。与此同时,自治区党委巡视办派出2个督察组,对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二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向被巡视党组织移交追责问责清单197件,已办结190件,共问责党组织72个,问责人员544人;向被巡视党组织移交问题线索清单969件,已办结862件,共处理干部268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54人,政务处分15人,组织处理97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