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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筑梦新时代 不负韶华展风采

——改革开放40年内蒙古妇女事业发展综述

  开栏的话

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有2.7万名维权志愿者参与妇女儿童维权志愿服务。春蕾计划、恒爱行动、母亲水窖、“两癌”救助、母亲健康快车、母亲邮包等公益项目的实施,温暖着基层农村牧区妇女儿童。

话、跟党走。五好文明家庭的评选、揭晓“最美家庭”等活动,更是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注重”和发挥妇女“两个独特作用”重要指示落到实处,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广大妇女工作中,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以良好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

女发展道路,不断创造新业绩、展现新作为、开创新局面。

少数民族女干部比例为11.43%。同时,妇女儿童生存环境进一步优化,全区建有儿童之家1359个。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养老、医疗、住房有保障。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中国妇女十二大召开之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展示我区妇女事业发展和妇女工作取得的成就,自治区妇联特在本报开设“砥砺奋进40年·巾帼建功新时代”专栏,敬请关注。

  改革开放40年,是在党的领导下,内蒙古妇女儿童事业得到高度重视、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社会合力逐步形成、妇女运动获得长足发展的40年。

  这40年,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在我区不断深入,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连续有效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在我区落地,妇女儿童健康、就业、受教育等权益得到保障,民生福祉得到持续改进。

  这40年,广大妇女敢于担当,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和民族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全面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半边天作用。

  这40年,妇联机构改革深入推进,妇女工作持续加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不断增强,实现了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把妇联组织真正建成了妇女群众的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

  追梦圆梦 谱写时代赞歌

  1996年2月,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国际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八次政府间谈判会议上,出生在库布其沙漠边缘的王果香作为中国唯一一名非政府组织代表受到邀请。她的治沙经验,让不同国籍和肤色的代表们纷纷竖起大拇指。

  2015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护士长邢彩霞荣获国际护理界最高荣誉——第四十五届南丁格尔奖,成为内蒙古首次获此殊荣的女性。

  2018年3月,乌云苏依拉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成为我区第一个获得该荣誉称号的女性。她团结带领嘎查农牧民发展产业,把草原深处的嘎查建设成为全国百强嘎查。

  ……

  40年来,我区广大妇女勇担时代重任,在投身内蒙古建设的火热实践中,一批批全国和自治区三八红旗手标兵、红旗手(集体)、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双学双比先进个人和集体、感动草原母亲等各行各业优秀典型脱颖而出,展现了半边天力量,谱写了一曲曲时代赞歌。

  激发妇女活力,凝聚妇女的力量,思想引领一直走在前面。40年来,我区先后在妇女群众中开展“美德在家庭”“百城千岗迎奥运”“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幸福草原·巾帼梦”大讲堂、“百千万巾帼大宣讲”“辉煌七十年·赞歌献给党”“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等主题教育活动和爱国励志讲座及电影电视剧展播、“话我家·说变化·谈梦想”女性恳谈活动等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妇女群众宣传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发出好声音、传播正能量,引领广大妇女始终听党话、跟党走。五好文明家庭的评选、揭晓“最美家庭”等活动,更是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注重”和发挥妇女“两个独特作用”重要指示落到实处,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广大妇女工作中,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以良好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

  保障权益 增进民生福祉

  妇女权益是基本人权。40年来,我区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做了许多大事,妇女儿童民生福祉不断增强。

  ——出台《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使我区成为第一个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的少数民族自治区。

  ——把好源头维权关,自治区妇联牵头建立了内蒙古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使内蒙古成为全国首个把人大内司委、法工委纳入联合单位,建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的省份。

  ——2003年至今,连续实施两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有效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推动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不断改善。

  在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方面,我区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5.6/10万,比1990年降低了132.1/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5.02‰,比1990年降低了52.18‰。在受教育方面,我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82%,比2000年提高了55.82%;累计有93个旗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在妇女参政议政方面,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女代表占28.6%,较上届提高1.04个百分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女委员占25.14%,较上届提高3.09个百分点。全区公务员中少数民族女干部比例为11.43%。同时,妇女儿童生存环境进一步优化,全区建有儿童之家1359个。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养老、医疗、住房有保障。

  有政策法规的保障,更有细微处的关怀。全区各地建立了150多个妇女儿童维权法庭、维权合议庭,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有2.7万名维权志愿者参与妇女儿童维权志愿服务。春蕾计划、恒爱行动、母亲水窖、“两癌”救助、母亲健康快车、母亲邮包等公益项目的实施,温暖着基层农村牧区妇女儿童。

  干事创业 奋斗幸福生活

  我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女性有17.97万人,在脱贫攻坚战紧要关头,各级妇联以增强贫困妇女内生动力和脱贫能力为突破口,实施草原巾帼脱贫行动,持续开展妇女手工艺、家政服务、农牧业实用技术培训,开展京蒙贫困妇女帮扶“四项行动”,鼓励更多妇女靠自己的双手走向脱贫致富,奋斗出幸福生活。

  多年来,我区一直重视妇女群众创业就业,千方百计为妇女创造人生出彩和梦想成真的机会。2009年至2016年,各级妇联累计争取发放妇女创业小额贴息贷款63.23亿元,重点扶持农村牧区留守流动妇女和城镇失业妇女、女大学生创业就业,11.6万名妇女群众受益。打造了巾帼创业浩特、巾帼家政服务工程、“布丝瑰行动计划”等促进妇女创业就业、脱贫致富的工作品牌。截至去年底,全区各级妇联组织共创建妇女创业创新基地124个,扶持创业妇女4700多名。

  2015年,中央和自治区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召开,吹响了群团改革的号角。首当其冲的乡镇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改革,打破行政层级壁垒和条块分割界限,壮大了基层工作力量,形成乡镇辖区内各个单位、各个组织、各个领域的女性共同参与、开放互动、全面覆盖的妇联组织建设和妇女工作新格局。截至目前,全区基层妇联通过改革新增执委10.5万多人,基层妇联组织“倒金字塔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16年,全国乡镇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改革创新推进会在土右旗召开,向全国推广土右旗基层妇联改革经验。

  此外,网上妇联建设改革卓有成效,自治区妇联创办的“北疆女声”微信公众号传播力指数持续位居全国省级妇联系统和自治区政务系统前列。“百纳七彩网圈”实现了妇联工作网上做。

  40年不忘初心,40年砥砺前行。内蒙古妇女儿童事业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不断创造新业绩、展现新作为、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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