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传承大草原历史文明

分,对于提高非遗传承和发展水平不可或缺。作为自治区非遗业务领军单位,中心提倡扎实和深入的田野调查,准确掌握非遗项目存续、传承的真实情况,真切感知传承人群的生存境况和诉求愿望。近年来,成功申请自治区研究项目与课题6项,与自治区语委联合对蒙古语在非遗领域的使用进行标准化和规范化,编辑出版专业成果与非遗丛书10余部。

化,编辑出版专业成果与非遗丛书10余部。

族长调民歌、蒙古族呼麦等2项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蒙古文书法、马头琴音乐等5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祭敖包等9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为己任,着力推进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逐步成为引领全区非遗保护业务工作的领军单位,先后被自治区文化厅评为“先进党支部”“五个好党支部”“学习型党支部”,被区直机关工委授予“区直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8年,该中心获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704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75人,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655人。截至2017年底,有盟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247项,旗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366项;盟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628人,旗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4308人。

  名录体系建设与立法保护取得积极成效。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且厚重,是草原文明与民族智慧的结晶,是内蒙古各族人民世代相传的宝贵财富,是草原文化发展与创新的基石,也是连结民族情感、维系社会稳定的纽带与基础。截至目前,我区现有人类非遗代表作2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89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704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75人,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655人。截至2017年底,有盟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247项,旗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366项;盟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628人,旗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4308人。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传承非遗,中心组织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经过7年多的修改完善与积极推动,2017年7月1日《条例》正式颁布施行,从此开启了自治区非遗保护工作的法制化进程。同时,中心积极对项目保护单位和传承人进行规范化管理和引导,并促进了非遗名录体系建设与立法保护良性发展。

  非遗普查与抢救性保护凸显中心领军作用。为了树立非遗普查工作样板,中心大胆创新,试点实践,2011年在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开展规范、专业、全面的非遗普查试点工作,探索出了符合我区游牧文化特点的普查方法与成功经验,编写出版了共计70万字的蒙汉双语《内蒙古自治区非遗普查手册》与《内蒙古自治区非遗普查试点集》。这是我区第一套关于非遗普查的专业成果,对进一步推动全区非遗普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2012年中心率先提出全区非遗濒危项目抢救性记录“双百工程”,开启自治区非遗抢救性记录工作,累计对57个项目和220名传承人实施抢救性记录。2013年中心申请并承担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艺术长廊建设计划的重点项目——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技艺技能抢救性记录工程,圆满完成100位技艺精湛的自治区级以上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并出版了《内蒙古自治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技艺技能抢救性记录成果》。同时开展全区抢救性记录工作培训班,将此项工作向下传递,引领全区非遗工作由“重申报”向“重保护”方面转变。依据此前积累的抢救性记录工作经验,结合国家的要求和标准,中心3年完成15名国家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的资料采集和采录工作。其中,《巴德玛——蒙古族长调民歌》成果从全国238个成果中脱颖而出,被评为全国首批25个优秀项目之一。

  非遗传承与传播增进全社会文化认同。为了让优秀的非遗项目在年轻一代迸发出新的活力,2014年自治区文化厅与自治区教育厅联合下发通知,启动自治区非遗保护传承“千校计划”,推动非遗传承进校园,目前已覆盖全区70多所学校。2017年中心主动承担重责,肩负起16个项目的保护工作,包括蒙古族长调民歌、蒙古族呼麦等2项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蒙古文书法、马头琴音乐等5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祭敖包等9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非遗的保护和传承需要全民总动员。近年来,中心组织承办文化遗产日、草原文化遗产保护日、草原文化节等重大节庆活动中非遗展演展示50余次。同时,与内蒙古电视台联合举办了《非遗内蒙古》栏目,建设开通了门户网站与微信公众平台,编辑了《内蒙古自治区非遗工作通讯》等。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非遗工作,受众达百万余人次。

  学术研究助力非遗传承发展。学术研究是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非遗传承和发展水平不可或缺。作为自治区非遗业务领军单位,中心提倡扎实和深入的田野调查,准确掌握非遗项目存续、传承的真实情况,真切感知传承人群的生存境况和诉求愿望。近年来,成功申请自治区研究项目与课题6项,与自治区语委联合对蒙古语在非遗领域的使用进行标准化和规范化,编辑出版专业成果与非遗丛书10余部。

  非遗档案数字化是保存非遗的重要手段。中心积极完善各项制度与标准建设,健全档案资料室建设,配备了数字采编、存储、录音棚、摄影棚等专业设施设备,开展内蒙古蒙古族非遗数据库建设并获自治区民委立项支持。目前中心保存各类非遗资料1300余卷,文字资料1100余万字,视音频资料共计1000余小时,图片资料5万余张,数字资料迅速发展已达30TB,为自治区非遗保护传承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业务培训走向基层。根据自治区地域辽阔的实际,中心确定了非遗培训工作下基层的思路,统一编印了《非遗业务指导讲课提纲》,深入到旗县牧区第一线,采取讲授与示范并举的方式,针对基层非遗工作人员进行一对一的培训。截至2017年,中心培训非遗保护一线工作人员3000多人次,培训内容有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保护理念、保护方式等,持续提升非遗传承保护能力建设。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未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中心将加倍努力,力争把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

  (董小健)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各界人士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一带一路” 建设工作5周年座谈会重要讲话
~~~
~~~
~~~——记扎鲁特旗巨日合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刘亚波
~~~
~~~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国内新闻
   第04版:国内国际新闻
   第05版:民主与法制
   第06版:观察·鄂尔多斯
   第07版:要闻
   第08版:公益广告
   第09版:影像力
   第10版:读图
   第11版:沃土
   第12版:天下
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凝聚合作公约数 共绘建设“工笔画”
切莫错失逆转和修复胰岛功能的最佳时机
缅怀英烈事迹 捍卫忠诚警魂
巨日合镇的活地图
遗失声明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传承大草原历史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