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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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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波
章奎

安全隐患的场所。在学生安全区域内,公安机关和学校保卫部门要建立健全日常安全巡逻防控制度,加强对学校周边“护学岗”建设,进一步完善高峰期间的安保勤务保障机制。《实施意见》对安全区域制度还有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加强校门口交通秩序管理、建立校园应急避难场所等其他规定。

,增强监护责任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要求学校认真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将其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统筹考虑,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切实加强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学生管理教育。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专门人员依法处理,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形成积极正面的教育作用。

  □本报记者  章奎

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建立健全自治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作了具体规定。

康教育。教育中小学生明白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错误认识。同时要提醒家长加强家庭教育,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增强监护责任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要求学校认真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将其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统筹考虑,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切实加强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学生管理教育。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专门人员依法处理,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形成积极正面的教育作用。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是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的前提和基础,关系广大师生人身安全,事关千万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建立健全自治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作了具体规定。

  《实施意见》对安全教育提了哪些要求?有哪些亮点?对此,记者采访了自治区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处长张波。

  记者:为提高学生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实施意见》对安全教育提出哪些要求?

  张波:《实施意见》要求学校将安全教育与法治教育、各学科教育有机融合,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和考试内容,做到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有场地。在教育中要适当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及防范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等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同时,要求教育部门要将安全知识作为校长、教师培训的必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和教师队伍的安全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实施意见》还鼓励各类社会组织为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提供支持,推动家庭、社区参与支持学校安全教育,营造全社会关注校园安全、参与校园安全,为校园安全作贡献的良好氛围。

  记者:《实施意见》就建立对中小学安全区域制度有哪些规定?

  张波:校园周边环境对学生安全具有重要影响。《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学校周边实行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在此区域内,禁止新建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设施,禁止开设上网服务、娱乐、彩票等营业场所,禁止设立加油站、加气站和液化气站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在学生安全区域内,公安机关和学校保卫部门要建立健全日常安全巡逻防控制度,加强对学校周边“护学岗”建设,进一步完善高峰期间的安保勤务保障机制。《实施意见》对安全区域制度还有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加强校门口交通秩序管理、建立校园应急避难场所等其他规定。

  记者:《实施意见》对防范校园欺凌提出什么举措?

  张波:校园欺凌是发生在学生中不正常的人际关系现象,直接影响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稳定。《实施意见》要求学校要设立学生求助电话和联系人,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和制止欺凌、暴力行为。同时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教育中小学生明白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错误认识。同时要提醒家长加强家庭教育,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增强监护责任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要求学校认真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将其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统筹考虑,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切实加强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学生管理教育。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专门人员依法处理,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形成积极正面的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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