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政府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9月30日,该资产债权总额合计为63023.48万元。该债权由内蒙古恒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保证,察右前旗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位于察右前旗平地泉镇大包铁路东共计4061.43亩商业用地提供抵押担保,鄂尔多斯市恒信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位于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33号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
公告有效期为20个工作日;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为2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联系。
联系人:马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471—2830334
电子邮件:maxinquan@cinda.com.cn
lixiaozhe@cinda.com.cn
二、拟对鄂尔多斯市恒信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9月30日,该债权总额合计为9900万元。该债权现阶段已签署抵债协议,以鄂尔多斯市水岸新城润园及淳园小区138套、共计26751.03平方米房屋抵顶上述债权,房屋已办理网签。抵债协议签署前,本债权由内蒙古金威路桥有限公司、内蒙古兴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白新维、刘新儒提供连带保证,由鄂尔多斯市恒信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位于康巴什新区乌兰木伦湖南岸越山路东、滨河路南、纵一路西、文明路北10号楼共计6770.27平方米在建工程、位于康巴什新区乌兰木伦湖南岸A02-02地块伊旗阿镇滨湖路共计3287.04平方米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抵债协议中对内蒙古兴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保证责任进行了免除。
公告有效期为15个工作日;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为15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联系。
联系人:马先生、贾先生
联系电话:0471—2830334、0471—2830313
电子邮件:maxinquan@cinda.com.cn
jiawenbin@cinda.com.cn
三、拟对鄂尔多斯市恒信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
截至2018年9月30日,债权总额合计为4462万元。该债权现阶段已签署抵债协议,以鄂尔多斯市水岸新城淳园小区59套、共计12029平方米房屋抵顶以上债权,房屋已办理网签。抵债协议签署前,该债权资产由内蒙古恒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保证,由鄂尔多斯市投资担保公司对其中3000万元债务提供连带保证。
公告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联系。
联系人:马先生、贾先生
联系电话:0471—2830334、0471—2830313
电子邮件:maxinquan@cinda.com.cn
jiawenbin@cinda.com.cn
四、拟对内蒙古大东格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9月30日,该债权总额为2240.02万元。债务人位于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集团办公室801室。公司经营范围:室内外装饰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及安装、土石方工程及施工等。目前企业处于半停业状态。
该债权由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该企业的股东付全义、王利平及其配偶王建芳、冯启梅提供个人连带保证责任。
公告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联系。
联系人:高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0471—2830321、0471—2830129
电子邮件:feigao@cinda.com.cn
wangyan@cinda.com.cn
五、拟对内蒙古万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9月30日,该债权总额为3157.95万元。债务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临河区。经营范围:种植养殖化肥农膜农机具销售农副产品购销(除原粮)苗木培育。该笔债权由内蒙古普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自然人张喜胜、李晓红、张丽、杨宾、葛锐提供个人连带保证责任。
公告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联系。
联系人:高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0471—2830321、0471—2830129
电子邮件:feigao@cinda.com.cn
wangyan@cinda.com.cn
六、拟对内蒙古华裕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等10户资产包进行处置(其中包括债权资产和实物资产)。截至2018年9月30日,该资产包债权合计87168.74万元,实物资产价值合计4685.63万元。资产包中的债务人和实物资产均分布在巴彦淖尔、呼和浩特地区。债权资产均有保证或抵押。
公告有效期为20个工作日;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为2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联系。
联系人:张先生、周先生、张女士、高先生、马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471—2830337、2830328、2830352、2830321、2830323、2830322
电子邮件:zhangjiaqi@cinda.com.cn
zhoubin@cinda.com.cn
zhangyidan@cinda.com.cn
feigao@cinda.com.cn
mawenzhe@cinda.com.cn
zhangzhihong_01@cinda.com.cn
上述资产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并应具备相应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上述资产的详细情况可登录我公司对外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59号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471—2830310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
fukaiqi@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