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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各盟市委,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和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高度评价改革开放40年来民营经济为我国发展作出的重大贡献,充分肯定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入分析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明确提出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举措。讲话高瞻远瞩、总揽全局、思想深邃、内涵丰富,为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现就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讨论。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就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深刻阐释,进一步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澄清认识、消除杂音、传递信心、指明方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讲话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安排一定时间,有计划地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引领带动全区学习的深入开展。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教育培训部门要把学习讲话精神纳入教学安排,采取短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宣传和理论部门要搞好研究阐释,抓好面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宣传宣讲。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讨论,推深做实学习宣传贯彻各项工作。

  二、切实把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高度,充分认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牢牢把握“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的原则要求,切实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组织推动、指导服务,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坚强有力、行动上务求实效、感情上真诚关爱,使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充分迸发。■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  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家交朋友制度、对话交流制度,建立经常性沟通联系机制,畅通民营企业家反映问题和提出意见的“绿色通道”,完善民营企业问题交办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要健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配合,齐心协力保持和增强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要大力推进民营企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把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克服困难、创新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考察范围,为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三、全力抓好党中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决策部署落实。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行系统研究梳理,逐条细化为具体的思路、目标、任务和举措,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督查指导和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指示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的重要思想观点、重点目标任务和重大实践要求,紧密联系实际,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举措,为贯彻落实讲话精神、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要认真梳理规范自治区已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对各项工作举措再对标再对表、再完善再提升,进一步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要强化监督检查,压实责任、传导压力、解决问题,推动党中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四、千方百计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创造更好环境。要着力减轻企业负担,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实打实地抓好降成本各项工作,确保民营企业负担实质性降低。要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通过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逐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采取组建政策性救助基金、实行特殊扶持措施等帮助关键重点民营企业纾困。要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坚决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充足市场空间。要着力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提高工作艺术和管理水平,加强政策统筹协调,避免微观执法简单化、“一刀切”,让民营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要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打开前门、堵住后门,多措并举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要着力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快健全完善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长效机制,使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保障。

  五、进一步营造民营经济大发展快发展的浓厚氛围。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中央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一贯立场,宣传党和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及时澄清所谓“民营经济离场论”“新公私合营论”等错误说法,凝聚全社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广泛共识,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要加强对经济形势的分析研判和宣传解读,引导民营企业正确看待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认识我国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坚定发展信心、抢抓发展机遇、加快发展步伐,努力把企业做强做优。要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舆论氛围,更好地激发企业家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要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结合深入实施“万企帮万村”行动,引导民营企业家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实现社会发展和企业家成长共赢。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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