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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校园贷 青春不欠债

◎赵娜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上校园贷款平台,诱骗学生贷款,严重破坏了高校的和谐安宁。

  今年,自治区一所重点高校的大三学生小薇为了偿还“校园贷”,走上了非法的道路,最终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大好的前程毁于一旦。小薇的案例并非个例。不久前,自治区教育厅公布了在全区高校开展的校园网贷情况调查结果,据高校报送的数据统计,去年上半年,我区大学生网贷人数达到4600余人,网贷金额达到400余万元。

  究其原因,是“校园贷”门槛低、免担保、放款快的特点吸引学生,同时相关部门还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但正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那些深陷非法“校园贷”纠纷的大学生,自身往往亦存在软肋。一般大学生在校期间的花费都来自于父母,但部分大学生由于缺乏金融知识、社会经验不足,同时又存在盲目攀比、贪图虚荣的心理,父母的钱难以满足其需求,便通过“校园贷”进行不当消费,最终自尝恶果。而放贷人一般要求学生提供物品抵押,还要求学生提供身份证、手机号、微信、直系亲属、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甚至需要填信用卡额度、查询密码等包含财务隐私的内容,从而掌握学生的详细信息。一旦学生不能按时还贷,他们就通过打电话逼债、威胁,有的甚至采取恐吓、殴打、强迫等暴力手段进行讨债,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及校园秩序造成很大危害。

  鉴于此,社会应进一步加大对校园贷危害的宣传力度,斩断校园贷伸向大学生的黑手。银行应该尽快开通针对大学生小额信用贷款业务,降低门槛简化程序,让真正有贷款需求的大学生获得金融支持。此外,家长和老师也应经常与学生沟通,了解其经济情况,对一些不合理的消费借贷应及时加以引导,避免产生不良后果。作为大学生,也应该加强金融知识和法律的学习,对一些金融诈骗陷阱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轻信任何贷款套现的宣传,提升自身的维权意识和能力。更为关键的是,大学生要端正思想,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理性消费,远离校园贷,让青春不欠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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