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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拟出台决议 规范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

  本报12月3日讯  (记者  章奎)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12月3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向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提请审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决议(草案)》(以下简称决议草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作了关于决议草案的说明。他指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研究起草决议草案是为了确保宪法在我区得到全面有效实施,使学习宣传宪法成为全社会的重大行动,使宪法精神变成全区各族人民的自觉信仰。

  决议草案立足于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主要内容,对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从六个方面予以规范:一是维护宪法权威,把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到全区政治和社会生活中;二是坚定宪法自信,自觉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三是履行宪法使命,确保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得到全面落实;四是增强宪法意识,不断深化依法治区实践;五是增强宪法信仰,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六是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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