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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府举行 宪法宣誓仪式

  本报12月4日讯  (记者  戴宏)12月3日,自治区政府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监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规定,近期由自治区政府任命的58名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上午11时,自治区政府秘书长包振玉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领誓人手抚宪法,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在后方列队站立,跟诵誓词。

  宣誓后,布小林希望大家牢记承诺,牢固树立宪法至上理念,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她强调,要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下转第3版  ■上接第1版  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所有工作都要紧紧依靠人民支持,保持同人民密切联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坚持依宪履职、依法行政,当好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踏实干事,把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和诚信施政的要求,体现在履行职责的各个方面,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

  自治区领导马学军、艾丽华、张韶春、杨伟东、段志强、欧阳晓晖、李秉荣,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见证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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