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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双先”表彰中呼和浩特 检察机关荣膺两项殊荣

  本报呼和浩特12月6日讯  (记者  皇甫秀玲)12月6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检察院获悉,在近日北京举行的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上,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获评自治区唯一的“全国模范检察院”;呼和浩特市检察院检察官白静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是本次表彰中最年轻的“全国模范检察官”。

  据介绍,多年来,新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集中整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经济犯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14年以来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1267人,提起公诉2683人,保持批捕后无撤案、绝对不起诉和无罪案件、公诉案件无定性错案的良好成绩,实现了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的有机统一。

  80后的白静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始终坚守办案一线,在亲自办理的80余件案件中,精准把握法律要义,处理案件不枉不纵,以严谨细致、为民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守办案一线,用实际行动书写着检察干警的责任和担当。并参与了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课题“诉讼外行政检察监督研究”“公益诉讼制度设计研究”等重点调研课题。

  此次评先表彰活动共授予全国检察系统38个单位“全国模范检察院”殊荣;全国范围内51名检察官获得“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的检察官,将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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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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