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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三轮被巡视党组织整改情况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今年3月5日到5月31日,自治区党委派出10个巡视组,对18所高校、7个厅局和3个重点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视。今年7月上旬,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被巡视党组织反馈意见后,被巡视党组织能够按照认领问题到位、剖析反思到位、查找责任到位、追责问责到位、建章立制到位、警示教育到位的“六到位”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对待整改工作,及时安排整改任务,着力强化组织实施,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内蒙古大学党委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双一流”建设推进较慢的问题,成立了“双一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学校“双一流”建设总体方案,利用国际化水平提升战略专项资金,支持教学科研人员参与国际各类研发项目,推动相关学科与国外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开展合作交流;针对违规接受宴请、公务接待不严格、科研经费支出不合理、“小金库”、违反职称评审纪律等问题,追责问责37人,建立健全相关制度29项。

  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针对巡视组反馈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启动换届聘任工作,调整聘任正处级干部80人、副处级干部99人,一揽子解决了“三超两乱”、干部结构老龄化、处级领导班子配备不合理、党总支书记配备不齐等问题;针对二级学院领导班子不团结、基层党建材料造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等方面问题,追责问责89人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4人,党内警告5人,诫勉谈话16人,免职12人。

  内蒙古农业大学党委针对巡视反馈的基层党组织建设虚化弱化的问题,选齐配强了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组织完成了225个党支部的换届工作,对663名支部委员进行了培训,制定了教师党支部建设的实施细则;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瞒报漏报个人事项、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违规操办生日宴、利用职权谋取利益、科研经费管理不严、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对10个单位部门、34人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

  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针对巡视反馈的推进新工科建设工作缓慢、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力度不够等问题,制定新工科建设实施方案,积极建设培育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机器人工程、飞行器制造、人工智能等新工科专业;针对“重专业、轻思政”的问题,实施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开展教改项目、混合课程立项等工作,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

  内蒙古医科大学党委针对巡视反馈的出国(境)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出台了关于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的实施办法,对教职工因公出国(境)情况进行自查,严格出国(境)审批工作;追缴违规发放各类补贴996.1万元,清理处级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面积100余平方米,对17名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进行了追责问责。

  内蒙古财经大学党委针对巡视反馈的专业结构不合理问题,出台了专业动态调整实施办法,工程造价等10个专业在2019至2023年度暂停招生,投入800万元加强经济管理类蒙汉双语等18个专业建设;针对科研管理体制改革不深入问题,修订了科研工作管理条例,将为社会服务的咨政报告、研究报告等作为科研评价重要指标,强化科研的社会服务功能,设立科研成果转化贡献奖,加大社会服务支持力度。

  内蒙古科技大学党委针对巡视反馈的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固定资产租赁等领域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修订了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细则,确保科研经费使用更加规范化,制定了房产出租和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做好各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不严的问题,启动意识形态专项巡察工作,加强校园网络、各类新媒体和学生社团的管理,对校内未经审批的宣传板和户外商业广告进行了全面清理。

  内蒙古民族大学党委针对巡视反馈的职称评审制度设计不合理问题,修订职称评审方案,完善各系列职称评价标准,建立倒查追责机制、诚信承诺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在整改学校外借款问题上,专门成立清欠领导小组,采取当面约谈、暂停单位借款、暂停单位经费支出、扣回工资等多种措施进行清理,收回现金5199万元。

  包头医学院党委针对巡视反馈的抓思想政治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严格执行校领导每月听一次课、吃一次学生餐、每学期召开一次“校长有约”座谈会等“六个一”制度,确保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落实落细;针对上一轮巡视反馈违规发放津补贴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追缴17个党总支违规发放津补贴194.33万元。

  内蒙古艺术学院党委针对巡视反馈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乌兰牧骑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问题,制定了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的实施方案,开设了本科“乌兰牧骑”班,成立了全区首支大学生乌兰牧骑演出队,积极开展乌兰牧骑式惠民演出;针对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严的问题,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相关处室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警告处分。

  赤峰学院党委通过整治“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等问题,挽回经济损失168.2万元,腾退办公超标面积273.4平方米;针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国有资产、科研经费管理失职失责等问题,给予5人党内警告、4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留党察看和2人双开处理。

  包头师范学院党委针对巡视反馈的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的问题,对全校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开展了自查核查,追缴各类违规发放津补贴52.1万元,责令8个二级学院党总支作出书面检查,对2个二级学院、2名处级干部全校通报批评,给予2名处级干部诫勉处理;针对个别二级院系违规举办培训班问题,追缴违规办班收入1135.3万元,全面整治利用学院资源办班问题。

  集宁师范学院党委针对巡视反馈的推进自治区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工作缓慢问题,制定了转型发展推进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20项转型发展主要任务,选出部分专业率先开展转型发展试点工作,编报了2000万元转型发展专项经费使用项目计划书;针对“小金库”、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党建材料造假、瞒报个人事项等问题,给予40人诫勉、免职、调整职务、党内警告等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

  呼伦贝尔学院党委按照巡视组提出的立行立改要求,收缴违规发放津补贴419.2万元,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已全部查处,党纪政务处分3人,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5人;对师生反映强烈的一些问题,开展了综合性调研,投入2000万元修建了3条校园道路和室外篮球场,投入546.5万元维修部分教学楼,投资420万元建设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完成了“智慧校园”项目。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党委针对巡视反馈的“产学研”合作教育机制尚未建立的问题,修订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成立了“产学研”合作领导小组,成立12个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训基地,加大对教学、科研和教辅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针对干部教育管理存在短板的问题,制定实施了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建立了处级干部教育培训档案,通过专家讲座和集中培训等形式,全面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河套学院党委针对个别基层党组织党员抄袭学习心得的问题,对所在学院党总支书记进行了通报,给予相关6名党员通报批评。针对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执行考勤制度不严、违规发放招生费等问题,责令2名学院班子成员作出深刻检查,党内警告7人、诫勉谈话5人、全校通报批评7人,扣除相关人员绩效工资3.8万元。

  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党委针对巡视反馈的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联系实际不够的问题,加快推进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特殊教育和技能培训等非学历教育项目,调整导学策略、改进导学方式,完善教师教学和学生网上学习行为的动态跟踪评价工作;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大力压缩“三公”经费,修订了学校公务接待办法,严格按照标准审批培训预算。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党委针对巡视反馈的“三校”整合工作推进缓慢问题,院党委班子成员多次赴东胜校区进行专题调研,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预计2018年底完成实质性合并工作;针对财务制度不健全、管理漏洞较多问题,制定了学院经费开支审批等7项财务制度,对模仿他人签字报销费用的相关责任人,给予其留党察看2年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

  自治区教育厅党组针对巡视反馈的厅党组对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择校热等顽症没有主动应对的问题,出台了《关于强化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和《关于推迟全区中小学生到校时间的通知》等多项制度,加强中小学教学管理工作,合理安排中小学生作息时间,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针对把握教育扶贫政策不够精准的问题,安排农牧民工“求学圆梦”专项资金300万元,对24个贫困旗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行培训。截至目前,全区共落实资助学生资金34.2亿元,惠及学生398.8万人次。

  自治区残联党组针对残疾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加强残疾人信息数据系统的维护和动态更新,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制度规定,把项目资金的执行、拨付、管理作为监督的重点,不断强化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截至11月底,项目资金支出2.7亿元,支出进度与往年同期相比显著提高;针对党建工作不规范、材料造假等问题,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要求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全面加强标准化建设。

  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针对巡视反馈的没有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全局工作突出地位的问题,积极推进本底调查、勘界立标、生态监测和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加大保护区私搭乱建的清理和打击力度,建立完善野外巡护巡查制度,积极推进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划调整工作;巡视期间共收缴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差旅费和个人借款30.3万元,追责问责11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财务管理工作。

  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党委针对巡视反馈农民水费负担过重的问题,对1215户农户分摊水费情况进行随机调研,制定了灌溉面积核查工作方案,结合水务体制改革,全面推行开票到户和水务公开工作,严厉打击收费搭车和恶意拖欠水费问题,积极化解各类供水收费矛盾;针对违反工作纪律时有发生的问题,制定了工作纪律督查办法,开展明察暗访28次,累计通报批评67人,责令书面检查38人,全系统工作纪律显著加强,工作作风显著改善。

  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党委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集中开展治庸治懒、资金监管、选人用人、重点领域廉洁风险、“吃空饷”、基建招投标等6个方面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完善制度50项,清理“吃空饷”187人,追责问责431人次,挽回经济损失270.3万元;针对“带病提拔”问题,责令相关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对纪委和组织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党委书记在党委会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局党委和9个二级单位制定完善15项相关制度。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针对巡视反馈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废止了比价招标办法,取消了收储中心招标职能,实地督查10个盟市26个旗县(市、区)整治项目情况,对49个旗县(市、区)及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通报,暂停16个旗县(市、区)用地审批;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和移交问题线索,查处问责88人,其中13人被扣罚10%至100%的年度绩效奖金。

  自治区财政厅党组针对巡视反馈的扶贫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向各盟市下发了关于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紧急通知,进一步规范盟市、旗县(市、区)财政部门扶贫资金拨付时限,搭建实时监控平台,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对接,实现扶贫资金使用的全程监督;针对机关“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呈上升趋势的问题,修订公务接待管理细则,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学习培训和参加会议等经费支出,目前已压减“三公经费”预算65.4万元,同比下降19%。

  自治区民政厅党组针对社会救助兜底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通过健全完善相关保障制度和操作规程,有效强化了农村牧区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进一步提升了兜底保障能力;针对基层党组织功能弱化问题,对机关全体党务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指导19个党支部完成换届工作,调整10个设置不合理的党支部,开展了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自治区统计局党组针对巡视反馈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和作风建设方面等突出问题,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专项调研、作风建设大讨论等专项整治,既促进解决突出问题,又推动面上问题整改落实;在整改违规发放58.84万元津补贴问题的基础上,又举一反三重新核查5年内津补贴发放情况,实际收回82.74万元。

  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党组对巡视反馈问题和问题线索,认真核查、严肃问责,整改期间共对57名同志进行了问责,并在全区广电系统召开巡视整改警示教育现场会,震慑作用明显;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差距的问题,追缴违规发放各类补贴23.7万元,与局属事业单位签订清理“吃空饷”问题承诺书,切实加强和规范财务日常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自治区党委巡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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