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内蒙古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推进情况 新闻发布会召开

  本报12月26日讯  (记者  康丽娜)12月26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通报内蒙古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推进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普查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24时,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应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对于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工作的,或拒报、虚报、瞒报、漏报普查资料者,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列入统计信用不良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实施联合惩戒。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国内新闻
   第04版:出彩
   第05版:纪念与回忆
   第06版:要闻
   第07版:特刊
   第08版:特刊
   第09版:教育
   第10版:观察·阿拉善
   第11版:观察·兴安
   第12版:观察·乌海
自治区政协召开 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通报会
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三轮被巡视党组织整改情况通报
内蒙古统一战线第五期 “同心学习 立德圆梦”双月读书会举行
内蒙古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推进情况 新闻发布会召开
自治区民营企业重大项目融资对接会召开
内蒙古王府刺绣 亮相深圳
观摩
内蒙古草原文化创意设计协会揭牌
自治区政府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3次集体学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