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近年来,自治区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通过重点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等方式保障了农牧业生产环境安全、农畜产品质量及人居环境安全。我区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目前,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已完成了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分析测试等工作,共布设调查点位22009个,采集土壤表层和深层样品总计23458件,分析测试样品数量124911份,正在作为全国8个率先完成基础工作的省区之一开展成果集成试点工作。根据详查结果初步分析,我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在辐射安全工作方面,我区建立了规范的辐射环境监管工作制度,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纲》《内蒙古自治区辐射监督检查管理手册》等规范文件,每年开展全区辐射安全大检查。目前,全区在用的2957枚放射源,3107台射线装置均处于安全运行状态。此外,我区还率先在全国建成省级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系统,实现了应急监测信息汇总、处理、分析、调度、通讯,现场监测和与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的互联互通。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也在全国环保系统首家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国家实验室认可的“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