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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银行:改革创新 砥砺奋进

内蒙古银行总行外景。
  2009年,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投资入股,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更名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获准跨区域经营,经过多年努力,发展形成立足首府、覆盖全区、辐射全国的机构和业务发展格局。2015年资产总额历史性的突破千亿,2017年末达到1267亿元。2013—2017年,累计实现净利润29.56亿元,缴纳各项税金累计23亿元。

  打造内蒙古民族金融品牌

  内蒙古银行人秉承改革创新精神,顺应金融市场发展,选择了一条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积极为富民强区多做贡献。科学建立“总分支”三级经营格局,总行业务功能逐渐向重点客户、重大项目集中,职能向管理和服务转化,由分行对支行进行管理和指导,支行直接面向客户。大力建设流程银行,以客户为中心,梳理总行各部门职能,进一步明确前、中、后台职责,精简综合管理部门,形成前台营销服务,中台风险控制,后台支持保障的组织架构。推进条线化管理,按照业务条线组织、推动、管理全行营销工作,减少层级,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在业务上,率先成立全区首家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简化小企业贷款流程,提高放款效率。细分服务对象,在中高端个人业务、中小企业业务以及投资银行、金融市场等盈利空间较大的业务领域,加大投入、重点发展。以村镇银行为依托,大力发展农村金融,满足农村牧区金融服务需求,在农村牧区产生良好反响。大力推广民族特色服务,在营业大厅装修,柜员、大堂经理着装上突出蒙元文化特色,开通蒙汉双语柜台,努力打造具有地域民族特色的金融服务品牌。

  推进新时代高质量发展

  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内蒙古银行调整信贷资金结构,将更多资金投向地方实体经济,发挥地方金融主力军作用。通过集团授信、顶格授信、信用贷款、综合服务等方式,为包钢集团、蒙矿集团等一批自治区重点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助力电力、煤炭等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扶持生态环保、蒙中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在服务民营经济中,保持民营企业贷款在一般贷款中占比稳中有升,不断倾斜资金、优惠利率、简化手续,破解融资难、融资贵、融不到资的问题,持续为自治区民营经济注入金融动力。

  不断创新银政、银企合作,与盟市政府、自治区优质企业、政策性银行、股东单位、城商行联盟开展更深入、更广泛的合作。与城商行联盟合作开发的智慧银行系统已经成功上线,实现了科技信息从支撑保障型到引领带动型的巨大飞跃;与各盟市地方政府战略合作,达到了服务地方政府重大项目建设的社会效益和做大存贷款规模的经济效益双赢;与水投集团、能建集团、环投集团、矿业集团、电力公司等重点企业的战略合作,不仅支持了地方实体经济发展,更为内蒙古银行综合化经营拓展了广阔空间。

  全面推进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战,树立底线思维、明确底线目标、全力清收压降不良资产,为高质量发展卸下包袱,轻装前行。坚定不移推进核心业务系统升级换代,充分运行智慧银行系统带来的新功能、新体验,全力推动管理升级、客户营销和业务拓展。

  不断深化事业部制改革,组建网络金融、投资银行、银行卡事业部。设立资金运营中心,实现资金业务专营,进一步突破业务限制,拓展空间。组建理财子公司,实现资管业务有序发展、风险有效隔离。实施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两大战略,专设绿色金融部和普惠金融部,进一步加大普惠金融工作力度,打造绿色金融品牌,助力全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绿色化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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