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华融内蒙古分公司依法向标的资产项下各债务人、担保人、其他义务人及权利义务承继人通知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法银公司作为合法受让人,已依法取得上述债权。请各债务人、担保人、其他义务人及权利义务承继人,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及时向法银公司履行全部还款义务,承担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转让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刘先生 李先生 刘女士
联系电话:0471-5180556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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