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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枫桥经验”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

  本报通辽1月14日电  (记者  郭洪申)近年来,通辽市深刻领会“枫桥经验”蕴含的实质和内涵,不断继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着眼解决影响人民群众权益和社会发展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把排查工作延伸到基层社会治理的每个角落,把调解工作延伸到群众的“家门口”,推动了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纵深发展。

  2018年以来,通辽市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动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 构建大信访大维稳工作格局的意见》,明确提出30条具体措施。各地各部门上下联动、条块协作,实现了矛盾纠纷“及时上报、集中研判、层级化解”常态化运行。建立了市、旗、镇、村、网格五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和62个道路交通、医疗、物业、劳动争议等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了2723个人民调解组织。扎实开展了信访积案“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行“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包案化解机制。截至目前,“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彻底化解信访积案15件,依法导入法律程序21件、正在稳步推进化解37件,历史积案化解稳控取得阶段性成果。

  该市还注重发掘培育社会各领域各阶层调解力量,不断充实调解队伍,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全市人民调解员队伍达到9323人,累计调解案件5422件,调解成功5419件,调解成功率为99%。信访“三率”工作在全区排名靠前。

  各旗县市区充分借鉴和吸收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方面也探索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奈曼旗的“解决群众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有效、人民群众满意”模式、开鲁县的“532”工作法、库伦旗的“网格化”管理等都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通辽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日臻完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现由“松散型向紧密型,协调型向操作型,单一型向联动型”的转变,为平安建设通辽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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