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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包头市环保局党员干部通过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基石。刘清成 摄
包钢大力开展工业污染治理,全力打造绿色环保包钢,包钢蓝成为新常态。郑皓嵘 摄
环境监察人员正在执法检查。刘晓虎 摄
包头提前完成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大幅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刘清成 摄
  □刘清成

  2018年,包头市环保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四个全面”目标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以加快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系统谋划、精准发力、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年度污染防治攻坚各项工作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党的领导

  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局党组认真落实抓党建主体责任,及时组织召开全系统党的工作和纪检工作大会进行部署,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全年研究部署党建相关工作10次,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28次,制发党建文件材料81件,指导全系统党建工作的开展,各级党组织做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班子及成员查摆出的13类问题全部整改完成。结合“双服务、双认领”的工作要求,创新性地在全市环保系统开展了“进社区、亮身份、心连心、解难题”活动,150名党员干部与社区群众零距离沟通联系,主动当好环保宣传员、问题代办员、举报接访员、解难服务员,解决了果园小区36户居民集中供热、南壕社区居委会燃气入户等问题25个,为军官小区协调健身器材、慰问社区贫困户等办理好事实事291件(次),活动开展得到了基层干部的充分认可,受到了基层群众的高度好评。

  攻坚克难

  持续推进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制定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了第二阶段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累计投入20.5亿元,推动实施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工程37项,全面完成了30万千瓦(级)以上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预期可减排二氧化硫约3200吨、氮氧化物约2900吨。通过集中供热、多能互补、型煤替代等多种方式大力推进禁燃区内原煤散烧治理,全年可减少原煤10万吨。持续加大物料堆场治理力度,推进煤场全封闭建设,最大限度减小扬尘污染。深入开展“蓝天2018”机动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累计筛查抽测机动车15.3万辆,查处排放不合格车辆7100余辆,严控柴油货车等高排放车辆。全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25,同比降低9.2%;优良天数达标比例达到80.7%(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同比提高3.4个百分点;PM2.5浓度持续降低,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4%,空气环境质量实现连续6年好转。

  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投资4.5亿元推动实施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等工程19项,9座在用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达标排放,8个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对昭君坟、画匠营子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问题进行了清理整治。与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建立了黄河流域跨界饮用水源地保护协调机制,全力保障饮用水安全。2018年,黄河三断面和9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100%达标,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改善明显。

  全面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清单,完成自治区核准的全部495家企业调查和信息采集。建成自治区土壤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全面加强土壤质量监测。实施最严格的固废管理措施,对241家产生固废的企业建立台账进行统一管理,做到了账账相符、账物相符。从固废产生到运输处置实现全过程、闭环式、动态化、信息化监管。投入3.8亿元推动实施固废治理及综合利用工程18项,加快提升固废综合利用水平。

  坚决抓好督察问题整改。开展了3轮集中督查和2轮专项督查,全面压实相关地区、部门整改责任,中央环保督察24个问题中,持续整改的8个问题全部建立了长效整改机制,持续推进;限期整改的1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1个已进入收尾阶段,其中限期2020年完成的2个问题正在全力推进。督察“回头看”通报的废弃砂坑固废倾倒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累计清理废渣2.56万吨。加大执法力度,出台了固废管理、渣场建设、废弃砂坑治理、工业固废管理“1+3”整改方案,建立了坑长制,委托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编制了综合整治方案,按照一坑一策进行治理。督察组交办的271件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全部办理,办结率达90%。“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专项检查发现的搅拌站、游乐场所违规问题,已全部完成清理并进行了生态修复。

  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坚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建立健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城管、供电同步执法联动机制,开展打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行为“环保利剑”“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59万人(次)、检查各类排污企业1.86万户(家)、发现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600余起。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25件,罚款6600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案件55起,行政拘留60人。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33起,刑事拘留59人,案件移送数、行政刑事拘留数位列自治区之首,执法大练兵再创佳绩,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有力地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强筋健骨

  不断提升服务经济发展能力

  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出台《包头市环保局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七条措施》,从深化“放管服”、加大财政资金支持等各环节提高环保服务质量。着力简政放权、推行分级审批,重大项目采取提前介入、现场办公等方式,审批完成率达99.3%。推动落实“零见面、压时限、领帮办”制度,进一步完善环评审批、验收程序,报告书(表)、竣工验收审批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8个,总量指标审核由3个工作日压缩为2个,辐射安全许可办理由15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审批效率一再提高。同时制定鼓励性政策,完善环保项目库建设,积极争取上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累计争取下拨资金1.4亿元,新增入库项目47项,有力地支持了清洁取暖等重点治理项目的实施。

  加强环保法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三线一单”政策要求,划定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并率先在全国地级市启动立法工作。编制完成了“十三五”规划战略环评技术报告,明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实施了《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并全力开展水、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起草工作。同时配套制定了《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实施方案》《环境保护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为依法治污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打牢生态环境保护基础。扎实开展污染源普查,认真做好清查、普查、录入等环节工作,累计入户普查2700多家,完成数据采集录入170余万项。不断完善环境监测网络,新建1座黄河断面水质自动站和7座园区空气自动站,建成固定与移动相结合的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出具实验监测数据4.4万项次,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了有力地支持。环保产业公司加快发展,与全国93家优质企业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并促成21家企业挂牌入驻生态节能环保产业园。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组建“草原学习轻骑兵”生态环保小分队进行宣讲30余场,开展“环保六进”“绿色银行”创建等主题宣传50余次,运用“双微”平台开展系列报道,累计受众人数近10万人,在全社会营造了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宣教工作经验在全区生态环保宣教工作大会上被作为典型进行介绍。

  2018年,包头环保人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全局党的建设明显加强、成效显著,大气、水、土壤、固废等领域重大治污战役初战告捷,一大批中央、自治区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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