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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成绩单”公布

  2018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双重职责,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性成效。

  在坚决践行“两个维护”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属性更为彰显

  一年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联系实际学、持续跟进学、融会贯通学,坚决做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三大攻坚战”等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督促检查,全年共问责802起90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3人。

  在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方面,探索加强监察监督,反腐败治理体系更有效率

  于2018年2月初,如期全面完成三级监委组建和人员转隶,共划转政法专项编1834个。制定实施纪委监委“四个一”工作制度,出台政法机关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1+4”制度体系10项制度,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全要素运用12项调查措施,2018年全区共采取留置措施377人,是去年同期“两规”人数的18倍。启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旗县(市、区)监委向所辖苏木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着力构建全面覆盖监督体系。

  在深化政治巡视巡察方面,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巡视巡察利剑更具威力

  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为重点开展巡视监督。全年共巡察党组织1833个,延伸巡察嘎查村居2682个,发现各类问题24228个,移交问题线索3074件。

  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重拳整治不正之风,良好作风氛围更为浓厚

  2018年,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81起,同比增长32.8%;处理984人,同比增长26.2%,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65人,同比增长26.4%。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集中整治,严查慢作为、假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四种行为”,全区共处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7903件,立案2497件,党纪政务处分2300人,组织处理2024人。

  在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方面,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教育预防关口更趋前移

  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受理,对信访举报定期梳理、综合分析,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全区共受理信访举报75481件次。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自治区纪委监委累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874人次,提出不宜任用意见43人次。加强派驻监督,推动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的领导体制、工作规范和业务流程。深化“四种形态”运用,2018年全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4331次,同比增长17.7%。加强纪律教育,召开廉洁教育谈话会议,对党的十九大以来自治区新任职处级以上干部进行集体谈话;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对2018年以来查处的10余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剖析,以案明纪、以儆效尤。

  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保持惩治高压,不敢腐的震慑作用更加突出

  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实行问题线索分析会、案情分析会“两个分析会”机制,加强线索研判;建立实行问题线索交办、督办、核办、催办“四办”机制,加快办案节奏;建立实行初核和审查调查“模块化”办案工作机制,强化分类管理;建立实行组团办案、指定办案机制,上下协同推进,审查调查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2018年,全区共处置问题线索38926件,初步核实28630件,同比增长45.5%;立案10964件,同比增长29.8%;结案9013件,同比增长12.3%;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167人,同比增长9.5%,其中厅局级干部69人,县处级干部436人;涉嫌犯罪移送有关国家机关461人。

  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方面,坚持一抓到底,基层治理更见成效

  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一抓到底。认真办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21件立行立改信访举报件全部办理完毕,1488件扶贫领域举报件,了结975件,立案审查调查29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1人,组织处理320人。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区共处置问题线索7098件,立案176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64人,组织处理1723人,移送司法95人。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抓到底。建立联点包案工作机制和涉黑涉恶案件联合侦办、案件和线索移送通报机制和联席会商等机制,深挖彻查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全区共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2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8人,组织处理30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把民生领域腐败问题一抓到底。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全区共处置问题线索9601件,立案233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117人,组织处理1063人,移送司法172人。

  在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方面,推动转型升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更富战斗力

  2018年,在全系统开展“大数据应用年”活动,重点建设以信息查询系统为核心,以案件管理系统为支撑,以机关管理系统为基础,以宣传推送系统为辅助的4个大数据应用系统。强化内部管理监督,在全区推行制度管理、流程管理、要点管理、清单管理、日程管理、反馈管理“六项管理”机制,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八条禁令”》等制度规定,严防“灯下黑”。2018年,全区共立案纪检监察干部5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组织处理2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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