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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区帮助 2839名农牧民工讨要工资 2068.5万元

  本报1月22日讯  (记者  霍晓庆)1月22日,记者从自治区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政策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我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截至12月底,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帮助2839名农牧民工讨要工资2068.5万元;各级司法部门办理涉及农牧民工追偿工资法律援助案件7946件,为农牧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0441万元;各级人社部门受理工资类举报投诉案件686件,追发工资等待遇1.58亿元,有效保障了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关系到广大农牧民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2018年全区上下高度重视农牧民工工资支付问题,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职责清晰的责任体系、建立工程项目信息台账、严格责任追究、开展百日攻坚等一系列措施,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区在建工程项目中,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制度覆盖率由前年底的86%提高到99.88%,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维权公示制度、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等各项主要制度均已达到国家要求标准。各级人社部门受理工资类举报投诉案件案件数、金额和人数同比下降48%、73%和71%,拖欠农牧民工人数占比由2017年底的7.2%下降到0.4%。举报投诉联动顺利启动,目前,举报投诉全区联动系统内账户2673个,各部门承办人员有2673人,正在办理的举报投诉案件51件,做到限时办结。

  下一步,我区将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确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全部清偿,确保社会投资项目欠薪在2019年春节前全部清偿。抓好“黑名单”公布,对企业违法从严处理。同时要畅通举报投诉途径,建立“举报投诉系统”,让农牧民工足不出户投诉举报。要在12333咨询平台、内蒙古12348法律咨询、信访、住建、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举报投诉网上和现场窗口,接受劳动者的举报投诉,并及时收集、整理各类途径的举报投诉案件,迅速组织转办交办,让举报投诉人得到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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