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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铸天平 司法为民勇担当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工作综述
自治区高院召开第二十一次全区法院工作会议,部署法院工作。
员额法官增补考试现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巡查考场。
海拉尔法院发放执行款,农民工收到案款喜笑颜开。
全区法院启动决战决胜“三大歼灭战”,赤峰中院执行干警集结。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法院云柜使用图。
  历史,在时序更替中前行;梦想,于砥砺奋进中实现。

  2018年是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全区法院受理案件79.9万件,审执结70.8万件,同比上升5.3%和5.9%,审判质效稳步提高。

  2018年是不简单的一年。这一年,法官人均结案189.6件,同比上升11.7%,其中16个基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超过300件,以汗水铸就“以人为本”的为民情怀。

  2018年是不寻常的一年。这一年,全区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2.8万人次,限制高消费27.7万人次,判决拒执罪55件,拘留9981人次,罚款511人次1134万元,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网络不断织密

  ……

  回望来路,一组组数据、一件件事实,折射出全区法院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一次次公平公正的庭审宣判、一项项目标明确的专项行动,浇灌出全区三级法院知责奋进的丰硕成果……2018年,全区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足音铿锵,亮点纷呈。

  弘扬司法公正 服务发展大局

  一年来,全区三级法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全区法院审结金融借款、保险、证券、民间借贷、互联网金融等案件13.4万件,有力维护金融安全。妥善审理涉及扶贫领域、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等案件,审结脱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5件,判处93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会同检察机关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实施,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3万件,坚决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呼伦贝尔市、兴安盟等地法院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制度,促进地区生态保护。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营造公平营商环境,全区法院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1.5万件。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深入推进“执转破”工作,审结破产类案件63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规范公司治理,加强对股东权利的保护,审结公司类案件805件;促进市场公平交易,审结买卖合同案件3.6万件;制定《依法保护和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审理各类涉产权案件,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1.8万件,营造保护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法治环境。制定《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办法》,审结涉外商事案件49件,积极回应“一带一路”建设中市场主体的司法需求和关切。

  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全区法院审结行政案件9831件,同比上升18.6%。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自治区高院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白皮书》,入选自治区“十大法治事件”,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肯定。

  社会大局稳定、群众安居乐业是发展的基石。

  2018年,全区法院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区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7万件,判处罪犯3.3万人,有力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一审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21件740人。自治区高院组建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提高扫黑除恶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工作模式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加强与政法各机关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形成打击合力,推进建立预防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常态化机制。

  依法公正审理各类刑事案件。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全区法院审结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358件,营造安全社会环境。严惩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审结抢夺、盗窃、诈骗案件6520件,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持“打虎拍蝇”不放松,审结各类贪污贿赂渎职案件796件1619人。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1.02万名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和免予刑事处罚;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全区法院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活动,接待来访群众7918人次,化解矛盾纠纷756件,针对审判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司法建议2262件,促进社会风险防控。

  ……

  汗水铸就辉煌,一个个成果见证了全区法院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重要使命,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与平安法治内蒙古一路同行。

  推进司法改革 打造智慧法院

  2018年10月13日上午9点,自治区三级法院2018年员额法官增补笔试正式开始。此次全区法院计划遴选600多名员额法官,共有1311名干警通过资格审核后参加考试。

  此次考试是我区积极推进司法改革的一个缩影。一年来,我区法院司法改革可谓乘风破浪,交出了可喜的答卷。

  健全新型审判权运行和监督机制。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全区法院院、庭长办案占全区法院结案数的60.5%;普遍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帮助合议庭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法律适用标准问题;细化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责清单,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做到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加强审判管理。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推行案件、庭审、文书常态化评查,开展全区刑事案件评查、上网裁判文书自查互查,强化法官办案质量意识。实行月、季通报制度,研判审判执行工作形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全区补充遴选员额法官594名;完善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保障机制;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基层法院精简内设机构864个,机构数量减少51%;在兴安盟、鄂尔多斯市、乌海市中级法院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紧紧围绕公正司法总目标,以改革为抓手,我区法院一步一个脚印,司法改革在向纵深推进。

  深化司法公开机制改革,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我区法院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大力加强智慧法院建设,补齐短板,打牢基础,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全区基层法院共投入3.9亿元,用于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70个法院开通诉讼服务网,92个法院开通网上立案,33个法院实现自助立案,部分基层法院采取微信送达、微信支付诉讼费等措施,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区建成标准化“科技法庭”871个,实现多媒体证据展示、远程审判、同步录音录像、对接庭审直播等功能。审务通、语音识别系统、协同办公办案系统上线运行,为干警办公、法官办案提供信息技术支撑。

  加大对基层一线支持力度。在人力资源配置、经费保障、物质装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坚决保证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改革后基层保障水平不降低。其中,加强物质装备支持,财政部门下拨转移支付资金4.6亿元,实施“两庭”建设项目35个,改善基层办公办案环境。

  强化司法为民 保障服务民生

  2018年,对于孟某来说,无疑是感到欣慰和温暖的。

  2017年冬天,被执行人哈某、呼某夫妇因饲草短缺,向邻居孟某借款20万元用于购买饲草,始终借口推脱不归还。孟某将两名被执行人诉至陈巴尔虎旗法院。在法院的一次次追索过程中,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意以羊抵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

  事件得以解决,彰显的是我区法院干警司法为民的情怀。

  2018年是最高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攻坚之年。全区法院以决战决胜之势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受理执行案件26万件,执结21.8万件,执行到位金额334.1亿元,同比上升25.7%、10.2%和38.7%。

  健全解决执行难综合治理格局。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攻坚执行难的根本保障,积极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

  持续强化攻坚执行难的决战力度。2018年7月开始,自治区高院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终本达标、清理积案、涉金融涉民生案件“三大歼灭战”,执结一年以上未结“骨头案”2839件,执结涉金融案件2023件,到位标的额达165.3亿元,执结农民工工资、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2909件,到位标的额9509万元。

  狠抓执行规范化信息化。自治区高院强化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机制,对中基层院开展两次执行工作专项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执行查控系统建设,织密织牢查控网络,全区5家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全区不动产查控系统接入最高院点对总查控网络,实现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和房地产的一键查控。建立“互联网+执行”模式,97%的法院开通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金额272.4亿元,成交金额34.9亿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1.1亿元。

  民生是和谐之本。全区各级法院着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创新思路。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区法院受理民事一审案件29.2万件,审结26.7万件,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等涉及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行,通过“绿色通道”办理民生案件1.5万件。依法惩处恶意欠薪行为,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6.2亿元。依法为当事人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审结相关案件4081件。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庭案件4.1万件。落实“弱有所扶”,大力推进司法救助规范化、法制化,发放司法救助金3042万元。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7018万元,确保生活困难的群众能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加快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加强案件繁简分流,利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督促程序审结民事案件34.5万件,通过刑事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结案1.5万件,提升诉讼效率。加强双语审判队伍建设,探索组建专门审判团队,统一双语诉讼服务标准,审结双语诉讼案件2337件,使司法便民充分体现地域特色和人文关怀。

  拓展司法公开广度深度。全面推进裁判文书、审判流程信息、庭审公开,全区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45.2万篇,做到了法律规定允许公开的全部公开;数据库与最高法院大数据平台实现链接,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达98%;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8418件。会同中央电视台举办“凛冬亮剑 铸信北疆”内蒙古法院决胜执行难全媒体直播活动,1100余万网友在线观看;在内蒙古电视台播放《执行不能》动漫宣传片,引导群众理性认识“执行不能”和“执行难”。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基层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85.4%,群众的司法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落实。

  加强队伍建设 提升司法公信

  2018年2月27日下午,自治区高院召开2018年全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议。会上,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与高院党组成员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年来,全区法院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不断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

  强化政治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纪律教育,确保法院干警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和重大案件向党委报告制度。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旗帜鲜明反对各种错误观点,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实施组织力提升工程,落实“支部建在庭上”,确保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全覆盖。举行法官就职宪法宣誓仪式,深入开展司法良知教育,教育引导干警坚守法治精神和职业道德。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严格执行廉洁司法各项规定,坚持警示教育常态化,督促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治区高院对57家中基层法院开展司法作风专项巡查,针对发现的问题逐条提出整改意见;制定关于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中规范和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的意见和配套实施细则,被最高法院推广。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加强法官培训,自治区法官学院举办业务培训班33期,培训1.4万人次,实现员额法官培训全员覆盖。推进审判流程标准化建设,在全国法院率先编写完成涵盖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国家赔偿5大业务门类的办案程序指引,共14册280余万字,为全区法官办案提供便捷准确的指南。加强对下指导,制定案件裁判指引和规范性意见24个,发布典型案例54个。多层次培养选树先进典型,通辽市开鲁县蒋青春法官被授予“北疆楷模”荣誉称号,33个集体58名个人受到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表彰。

  不凡的业绩,已然载入历史;面向未来,重担在肩。新的一年,内蒙古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脚步必将更加坚实!

  (文/图 自治区高院办公室、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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