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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全方位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

  □本报记者  康丽娜

  日前,自治区政府印发了《中国(呼和浩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推进中国(呼和浩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

  结合自治区发展实际,方案提出了实施“126”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即打造一个核心示范区、培育两个服务平台、完备六大服务体系。

  “打造一个核心示范区”即充分依托和林格尔新区产业基础及创新优势,发挥各类协作平台集聚效应,有效承接国际化资源,增强全区外贸竞争新优势,以构建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信息共享中心及电商结算中心为主要内容,打造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核心区域,带动地区经济转型升级。

  “培育两个服务平台”即以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为基础,以线上“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与线下“跨境电商园区发展平台”有机融合为特色,拓展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的线上交易、供应链服务等功能,与线下园区实体体验中心、服务机构无缝对接。

  “完备六大服务体系”一是完备信息共享体系,依托区域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共享服务中心的集聚和辐射效应,统一信息标准规范、信息备案认证、信息管理服务,建立多位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合作机制和共享平台,打通“关、税、汇、检、商、物、融”之间的信息壁垒;二是完备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银行和跨境第三方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商业务提供高效便捷的支付服务;三是完备智能物流体系,构建互联互通的物流智能信息系统、衔接顺畅的物流仓储网络系统、优质高效的物流运营服务系统等,实现物流供应链全程可验可测可控;四是完备电商信用体系,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用数据库和信用评价系统、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负面清单系统等“一库三系统”,记录和积累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及其他综合服务企业基础数据,实现对电商信用的“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五是完备统计监测体系,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中心和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实现跨境电子商务数据的交换汇聚,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咨询服务,解决跨境电商无法获取准确可靠统计数据的问题;六是完备风险防控体系,建立风险信息采集机制、风险评估分析机制、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实现跨境电子商务“源头可溯、去向可查、风险可控、责任可究”。

  据悉,按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先行先试、复制推广”的总体要求,第一阶段为呼和浩特市全域,第二阶段在自治区范围内具备跨境电商发展条件的盟市,复制推广呼和浩特综合试验区的模式,全面推进跨境电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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