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以来,内蒙古喜迎降雪,雪后美景刷便了大家的朋友圈,看着皑皑白雪和蓝天白云,呼吸着清爽无比的空气,人们忍不住都要为美丽的景色和新鲜的空气点个赞。
自治区生态与环境厅发布数据显示,2018年全区12个盟市政府所在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83.6%,重度污染以上天数比例为2.0%。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为17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为23微克/立方米,臭氧为146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为1.3毫克/立方米,均达标,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除日渐清爽的空气逐步实现外,2018年,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各项重点工作都在扎实推进且成效明显。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自治区制定出台《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柴油货车、挥发性有机物、散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压茬式”强化督查,统筹推进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全区累计削减散煤64.2万吨,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35个,完成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32台1259万千瓦,地级城市建成区剩余127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乌海及周边地区完成重点治理项目398个,乌海市中心城区PM10、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6.6%和9.3%。
水污染防治方面,制定出台《水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计划》,完善水环境形势调度分析、通报预警制度,划定批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002处,13段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基本完成,累计实施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1.06万个,358个建制村完成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一湖两海”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呼伦湖湖面面积较2012年扩大291平方公里,乌梁素海整体水质由2014年的劣V类提高到IV类,岱海水位下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我区制定出台《土壤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计划》并如期完成全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完成2263家企业信息采集任务。强化污染地块联动管理,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和涉镉行业污染源专项排查,建立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源头管控方面,我区编制完成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战略环评、鄂尔多斯“三线一单”案例和绿色转型发展战略环评报告。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执行率提高到77%。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将环评审批时限由原来的60日压缩至30日。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自治区本级重点调度的439项重大项目已有338项通过环评审批。
生态底线方面,我区加快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编制完成《内蒙古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开展“绿盾2018”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推进自然保护区内663处工矿类开发建设活动清理整顿,开采和勘查企业已累计退出544个,工业企业完成整改32个、停产停运31个。
执法监管方面,自治区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组织开展“一湖两海”环境执法检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区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912件、罚款4.93亿元,查处适用新环保法案件及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86件。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全区辐射安全大检查,检查核利用单位147家、放射源1691枚。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安全转出危险废物20.2万吨、转入28.6万吨。
2018年,自治区“12369”受理群众举报问题3298件,办结3107件。开展环境信访隐患大排查和专项督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64件,办结160件。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我区将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坚决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切实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和风险防控,筑牢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