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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完成10项整改任务

  本报兴安2月28日电  (记者  梁亮  实习生  王如意)2月28日,记者从兴安盟了解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以来,兴安盟按照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自治区的指示要求,进行了深刻反思,全面查摆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全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再研究再部署。

  据悉,中央环保督察涉及兴安盟共19项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10项,其他9项正在推进实施。其中,2017年应完成整改任务9项,目前已全部完成;2018年应完成整改任务2项,目前尚未完成1项;2019年、2020年应完成整改任务8项,正在推进实施。

  2018年未完成项目为对未履行草原征占审核手续进行整改。86个(在原83个基础上又增加了3个)未履行草原征占审核手续项目中,目前已完成整改44个,经自治区农牧业厅厅长办公会通过项目37个,待企业缴纳植被恢复费后完成整改;已经报自治区林草局待上会审核项目3个,申请自治区林草局请求协调指导项目2个(锡乌铁路和S101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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