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区直部门机构改革督查已基本结束。通过此次督查,进一步掌握了各部门、各地区机构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了机构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研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举措,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实现了以督查促进改革、以督查促进管理、以督查促进提高的目标。
下一步,自治区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将重点对盟市、旗县(市、区)机构改革组织情况、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职责划转情况、领导职数分配使用情况、机构设置情况、“实名制”管理情况、遗留问题整改情况,以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展情况等进行督查,确保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